獎學金介紹


台北市中藥製造業職業工會 會員暨會員子女獎學金設置申請辦法

一、宗旨:
鼓勵會員暨會員子女努力向學,爭取榮譽,培育人才,蔚為國用。

二、獎助對象:
凡正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中高中高職及大專院校之會員及會員子女,其學 業、操行、體育成績符合本辦法之規定者,均為獎助對象。

三、獎學金金額及來源:
每年新台幣參拾伍萬元正,由本會福利會獎學金科目撥付。

四、申請條件:
(一)申請人參加本工會年資必須屆滿一年以上。
(二)申請人或其子女之本學年學業成績,必須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各項規定標準,且行為事實綜合評量未受小過乙次以上之記載(功過相抵視為無記過記載),體育成績必須乙等以上。

五、申請手續:
(一)填具申請表一份。  >> 申請書-PDF
(二)繳驗本學年在學證明書(或學生證影本)暨本學年學業成績單各一份。
(三)檢附全戶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一份,會員本人免附戶籍謄本。
(四)私章(會員本人)

六、申請期限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七、學業成績應達標準:
(一)公立大專院校學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在七十五分以上。
(二)私立大專院校學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在八十分以上。
(三)公立高中高職學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在八十分以上。
(四)私立高中高職學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在八十五分以上。
(五)各級學校夜間部學生,學業成績得分別比照本條各款規定之計分標準各加重五分評比。
(六)五專學生學業成績前三年視同高中高職,後二年視同大專辦理。
(七)國中組(含私立)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在八十五分以上。

八、獎學金頒發標準與名額分配:
(一)大專院校組60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三千元(公、私立各30名)。
(二)高中高職組60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二千元(公、私立各30名)。
(三)國中組50名,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一千五佰元。
(四)上項名額為會員、會員子女總名額,但以會員優先。

九、審查要項:
(一)獎學金申請之審查與核發,由福利委員會負責辦理。
(二)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對申請案件,應按照本辦法之規定為公正之審核,並得以會議方式公開行之。
(三)各級學校學生其單科課業成績有不滿六十分之情形者,不予錄選。
(四)大專院校組最少應修九個學分以上始得申請。
(五)大專院校組成績分數相同者,以操行評量為取捨標準。
(六)國中、高中高職組成績分數相同者,以國文成績為取捨標準。
(七)每學年申請獎學金各組合格人數未達本辦法規定名額時,其缺額所餘之年度獎學金預算金額授權福利委員會配合九之(八)規定辦理。
(八)每學年申請獎學金各組合格人數,超過本辦法規定名額時,其未能獲頒獎學金者,酌贈獎品、獎狀一禎以資慰勉。